2021年10月18日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以下为此通知全文:
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制作完成,开始发放。现就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参加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1。
二、领取方式
为让考生便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工作将采取自取、邮寄两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1-63559967。(本次证书发放,不会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0871 -63559953)
(一)自取
1、提交资料
(1)本人领取职业资格证书,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2)代领,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为领取。
(3)为节约取证时间,取证时请考生提供证书编号(请在附件1中查询)。
2、自取时间
(1)集中自取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节假日休息)领取,
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集中自取时间之后
每周三、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3、自取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小石坝石坝路与双拥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80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综合楼1楼服务窗口。
4、自取要求
按照疫情防常态化防控要求,配合做好门卫值守工作,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车辆消杀工作。
(二)邮寄
1、提交资料
填写邮寄委托书(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并附上身份证彩色打印件。(为防止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建议考生电脑填写邮寄委托书,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
2、资料邮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小石坝石坝路与双拥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80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收件人:张老师
3、邮寄信息采集期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结束。
4、邮寄证书
在收到委托书后,将尽快安排将证书通过顺丰快递寄出。
5、邮寄费用
邮寄费用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0月18日
久安学校特此提醒已参加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学员,请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自主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在相应时间内及时领取您的证书!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871-63559967
附件下载请各位学员进入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yn119.gov.cn/zh-cn/tzgg/4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