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消防设施
1 排烟风机应能满足在280℃高温环境中连续工作30min 的要求
2 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 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 ℃— 时自动关闭。
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机。
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式加压送风口。
5 当发生火灾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式挡烟垂壁60s 内挡烟垂壁开启到位。
7 当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控制方式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 内或烟气充满储烟仓前开启完毕。当通过温控释放装置启动时,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30℃且小于 100℃。
8 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 1%——3%计算且不宜小于 1L/s
9当采用气压水罐时其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 15 次/h 计算确 定,但有效容积不宜小于 150L。
10 消防电梯距电梯层门入口水平距离不大于 2m ,高度在地面以上 1.4 -2.0m 之 间的位置。
11 温控释放装置周围温度达到(73 士 0.5)℃ , 防火卷帘依靠自重下降。
12 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后,应在 3s 内发出系统自 动应急启动信号,控制应急启动输出干接点动作,发出启动声光信号,显示并记 录系统应急启动类型和系统应急启动时间。
13 消防电梯前室如设有挡水漫坡,应无破损,高度为 4——5 cm
14 消防电梯的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 2m ,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L/s
15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
16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7m/s。
17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为40 ——50 Pa,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值应为25 -30Pa.
18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10m/s。
19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挂墙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3-1.5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 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 m;落地安装 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 0.1-0.2m
20 地下式消火栓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口应正对井口。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 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4m ,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 防水措施。
21 室内消火栓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 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 50mm。
22 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消防水龙带的连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 宜为 1.1m。
23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①接口、②本体、③连接管、④止回阀、⑤安 全阀⑥放空管、⑦控制阀的顺序进行。
24 消防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 15-40 m
25 墙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 0.7 m 。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2.0m ,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26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 0.4m 且不 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27 气压水罐安装时其四周要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 0.7m ,消防气压给水 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28稳压泵在1h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大于15 次/h。
29 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 1.8 处停止。
30 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1m时,出墙面或柱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20mm。
31 方向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 1m ,当安装在通道转角处时,标志灯 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 1m
32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 kg 。运送担架、病床等的消防电梯,其载重 3量不应小于 1000 kg。
33 消防电梯的额定速度一般不超过 4.5m/s。
34 消防电梯从消防员入口层到消防服务最高楼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 60s
35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流量开关或消防水泵出水干管压力开关的,消防水 泵应能在 2min 内自动启动。
36 室内消火栓栓口的静压不应大于 1.0 MPa ,超过则应采取分区供水措施。
37 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动压不应大于 0.50 MPa ,当大于 0.70 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38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 8m 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 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 MPa;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25 MPa
39 最不利点处消火栓栓口的静压: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10 MPa ,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 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07 MPa; 多层住宅不宜低于 0.07 MPa;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当建筑体积小20000m3时,不宜低于 0.07MPa;当采用稳压泵稳压时,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压应大于0.1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