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谋划,扎实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居)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培训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法律,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必须不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提高火灾预防、火灾处置的能力。凡是参加云南久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的学员,培训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合格的将由学校颁发云南省消防协会统一印制的《云南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2年,该证书全省范围内通用。云南久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针对本次培训的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请电话咨询
2、培训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269号云南新华文化创意广场B座5层
3、报名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本人证件照1张(小一寸照片);
③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一)。
二、培训、复训对象
1、消防安全合格证到期、过期和作废的人员;
2、消防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和责任人,单位安全员;
3、歌舞厅、影剧院、网吧、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人员;
4、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场所全体从业人员;
5、房地产业、建筑产业、办公大楼、小区物业等消防安全管理人;
6、政府、烟草、教育、医疗、电力、金融、通信、交通、能源、物流、制造业、石油化工、修理厂等行业从业人员。
三、培训要求
1、请各位学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前报名、交费并提交资料;
2、培训于当天上午9点开始,请各位学员提前到场,培训期间,请勿迟到、早退和缺席,并请您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者静音状态,同时,请勿在教室内吸烟;
3、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范围为培训授课的相关知识要点,考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及以上可视为合格,合格者颁发云南省消防协会印制的《云南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具体办证时间以消防部门制作为准。
培训报名详询 普老师:1388849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