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顾名思义是指从事建筑物,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操作员招生对象
1、全省范围内依法应持消防职业资格证 书上岗的人员;
2、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施工及检测企业员工再教育;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4、志于消防工作并且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社会从业人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报考条件: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机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消防设施高级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