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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什么要持证上岗?

2023-08-10 云南久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570

消防控制室需要有人值班的规定,最早见于2001年发布的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火巡查的内容之一是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至今仍然有效。到了2008年,公安部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将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写入条文中:“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而且是强制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我国的消防控制室正式开启了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2011年,《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成为国家标准 GB25506-2010。国家标准除了要求24小时双人值班外,还首次明确对值班员的职业资格要求。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至少2人一班、持证上岗是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既然都持证上岗了为什么是两人在岗呢?所谓的两人在岗就是指消防控制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要有两人值班。如果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那么就存在违背国家消防规定的违法行为。大多数单位不肯把消防控制室放两人同时值班主要还是为了节约自己的经营成本。对消防控制室功能的发挥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24小时两人值班,而是一个单位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管理水平以及对社会消防责任的落实程度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来综合决定的。

消防法律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规范性文件

一、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第(三)款是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二、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指出: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三、2019年6月2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文件《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即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是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特种职业。通过培训切实促进单位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充分保障自动消防设施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社会各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规范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的等级鉴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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