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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是什么?职业前景如何?

2022-11-17 云南久安培训学校 608

  职业概况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

  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职业前景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20万个,地区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00多个。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简介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逐步退出目录清单,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2020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作出安排。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发证,改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由人社部门(含其他部委)备案的评价机构依据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结合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竞赛选拔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劳动者(含准备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评价,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依据职业标准,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分五级,分别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2022年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年满18周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及以上。

  (二)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年满20周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及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年满22周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及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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