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消控证培训报名
建构筑物消防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一、职业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消防设施操作员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消防设施操作员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报考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消防设施操作员技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四、工作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证书颁发:
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由消防应急救援局核准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编号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