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了《“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主要内容有:
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
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
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和规范管理。
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发展,加强执业管理,改革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
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化工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治理。
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
加大培训力度,改革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目标
到202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稳固,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全社会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大幅提升。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消防治理体系,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覆盖城乡的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达到新的更高水平,中国消防救援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责任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地方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健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消防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抄告反馈等制度,强化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实施消防工作巡查、评估制度,考核巡查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理顺机动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加快形成“配合防、专业救、综合管”运行模式。
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地区(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边界,加强部门监管。
加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
深入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承诺报告失实行为。
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
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
全面推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经验,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消防安全内控机制。
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
乡镇(街道)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实行包干到村(社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运用综治、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
积极推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力量。
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