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员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
1、物业监控员需要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监测系统的操作和应用。熟悉各区域的基本情况和监测点分布,值班人员着装整齐,注意仪表,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做到“5不放过”,1, 不准离岗睡觉,不要在电脑或手机上玩游戏,不要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要听各种各样的音乐,不得随意改变设备的运行参数。
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