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下午云南久安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宁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班结业典礼。
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相关法律要求
⼀、法律及规范性⽂件要求
1.法律《中华⼈⺠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29⽇第九届全国⼈⺠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2008年10⽉28⽇第⼗⼀届全国⼈⺠代表⼤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9年4⽉23⽇第⼗三届全国⼈⺠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修订)第⼆⼗⼀条:进⾏电焊、⽓焊等具有⽕灾危险作业的⼈员和⾃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应急管理部【2019】154 号⽂件规定:⾃2020年1⽉1⽇持初级(五 级)证书的⼈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灾⾃动报警系统 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 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监控、 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作⼈员。
2.规范性⽂件
(⼀)2016年12⽉,⼈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录清单》,消防设施 操作员、注册消防⼯程师均被列⼊准⼊类职业资格;消防员属于⽔平评价类技能⼈员职业资格。
(⼆)2017年9⽉12⽇,⼈⼒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 格⽬录的通知》(⼈社部发〔2017〕68 号),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类技能⼈ 员职业资格。《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录的通知》指出:设置准⼊类职业 资格,其所涉职业(⼯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身 健康、⽣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三)2017年10⽉29⽇,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办发〔2017〕87 号),其中第⼗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下列职责,第(三)款是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 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 少进⾏⼀次全⾯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24⼩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灾⾼危单位还 应积极应⽤消防远程监控、电⽓⽕灾监测、物联⽹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条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 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员应当依法获得 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3.地⽅消防法规对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五条:列⼊国家发布的消防⾏业特有⼯种或 者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从业⼈员应当通过消防⾏业职业技能鉴定,⽅可上岗。⽤⼈单位使⽤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者未经消防安全考试 合格的从业⼈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不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 五⼗六条)。
⼆、下列场所需要配备消防设施操作员 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 ⾏、操作和维护、保养、检测等从业⼈员须持证上岗。 第三⼗⼆条列⼊国家发布的消防⾏业特有⼯种或者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 从业⼈员应当通过消防⾏业职业技能鉴定,⽅可上岗;下列⼈员中未列⼊的, 应当经过专⻔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可上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专、兼职消防⼈员;
(⼆)使⽤、⽣产、储存、经营、运输、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的从业⼈ 员;
(三)⼈员密集场所涉及消防⼯作的从业⼈员; (四)消防设施施⼯安装、检测、维护、管理、操作⼈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 ⼈员。